网友热议:一些应该被扔进垃圾堆的热门词汇
08-03-17 13:30 来源:网易论坛 | 已有 - 条跟帖 我要跟帖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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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言是存在的家,语言标识着存在。一个词汇往往命名一个社会事实、反映一种社会观念。比如“投机倒把”,反映的就是对市场交换和市场经济的极端恐惧与仇视。一般情况下是社会事实决定相应的词汇,社会事实消失了,相应的词汇也就消亡了。但不要因此小看了词汇的意义,有时候,一个词汇的出现会激发或抵消某种社会事实与观念。比如,“性骚扰”一词的横空出世,极大地引起了社会对这种早已存在的社会事实的重视,促进了反性骚扰的立法与社会实践。也就是说,命名能引起社会关注,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教化。
一些包含着封建遗毒、文革气息的词汇的存在或流行,则起着污染社会心理环境、污染人们心灵的作用。在一个文明法治的时代,我们应该有意识地从自己的语汇中删除这些流淌着腐朽思想的词汇。当然,有意识地删除这些腐败的词汇,其功能不仅仅是语言的净化,还是思想的解放、法治与文明的进步。
【一、封杀】
封杀一词的字面含义“封闭,使之死亡”,血腥、残暴。封杀的主体,也就是封杀的发出者,往往是当权者,因为有权,才能使别人封闭而死亡。封,不仅仅有封闭之意,还有封建的意味。封杀的客体或者对象,往往是弱者或弱势群体,面对当权者,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,只能死路一条。
封杀之所以广泛传播,在于行政部门借助自己的行政权力,对不符合自己喜好的个体实施的围剿。被封杀者往往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,要封杀的就是其社会影响力。这被封杀者虽然有一定的社会地位,但与行政权力比起来,还是弱小的“鸡蛋”。平头百姓谈不上封杀,因为平头百姓的影响也就是屁股那么大点地方,不值得封杀。
封杀这个充满着封建色彩的血腥、残暴词汇与现代文明法治精神相逆悖。某人如果违法了,按法律程序惩罚他就是了,明明白白,一切都摊在阳光下。某人如果没有违法,法律就奈何不了他,否则就是执法犯法。当然,法律之外还有道德,如果一个名人没有违法,却违背了道德,社会舆论自然会给他道德谴责。当然,有时候我们的社会舆论善恶不辨、美丑不分,对背德者可能赞赏有加,这时候当权者应该做的是引导舆论。
封杀既不是法律制裁,也不是道德谴责,只是一种暗箱操作式的权力滥用,是对法律和道德的漠视,应该被扔进历史的垃圾堆。当然,靠当权者的觉悟,那是靠不不住的,要靠被封杀者的权力斗争:所有被不明不白封杀的人都要拿起法律武器,你封杀一回,我上法院告你一回,久而久之,封杀就会自己找到垃圾堆这一必然归宿。
【二、公仆】
历代的官员都是骑在老百姓头上的,所以是“老爷”。新中国新气象,称官员为公仆,着力强调为人民服务的意识,愿望是好的。但随着时代的发展,公仆的色彩越来越淡,不骑在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已属难得。因此,公仆一说的存在,恰成反讽:我是公仆,我却大权在手,对你左右驱使。也就是说,公仆的说法基本与事实不符,如果硬要如此命名,则是道不尽的矫情。
不妨直率一点,大官就称为“高官”,一般的则称为“官员”,再低一点的那就是“公务员”了。现代社会分工细密,各级官员也就是一种社会职业,只不过有权一点罢了。直接以其社会职业相称,既符合社会事实,不那么矫揉造作,还可以还他们以职业尊严,何乐而不为?
当然,公仆不像封杀那样腐败,反而是一个充满了理想色彩的乌托邦词汇,可以留到未来美好的社会再用。
【三、劳教(劳动教养)】
劳教是一个违反宪法的制度,因为未经法院审理而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。非常可笑的是,有时候一个人犯罪了,却只判一年,还可以缓期执行,而没有犯罪的人,却可以以劳动教养的名义被关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。江平等著名法学家已经就劳教违反宪法的问题提出违宪审查,相信在不久的将来,一定可以让这个臭名昭著的词消亡。这里不再贅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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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星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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